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16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9月15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16日 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