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市卫生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两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卫生知识满分为60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40分。
公共卫生知识包括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及卫生工作大事记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与科学发展观、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写作常识、时事政治等。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卫生信息网(www.kfws.gov.cn)和局机关信息栏内公布。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并经市卫生局资格审查同意后,可直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岗位需要,用人单位面试时可加试技能测试,其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面试工作方案由市卫生局统一制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特殊工作岗位按卫生行业相关要求进行。
体检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对象要按照单位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用人单位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说明原因报市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其拟聘用通知书。
十、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市卫生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市卫生局统一管理。
十一、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管理,按照开封市卫生局关于《开封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公示制和依法回避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凡发现假文凭、假学历、虚报年龄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8-3861510。
监督电话:0378-3861513。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可登录开封卫生信息网(www.kfws.gov.cn)查询。
附:1、201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2、201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3、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开封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201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二:201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三: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