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原国人部[2005]1号文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不予递补。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大河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果合格人员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同时录取)。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3—5261480。
招聘计划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