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结核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湖南省结核病医院三位一体,是湖南省卫生厅直属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着全省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组织规划、督导实施、科研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是全省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心,也是目前湖南省唯一的三级胸科专科医院和省级结核病专科医院。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结合我院业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全过程在医院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临床、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3、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4、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国家统招取得相应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以上应聘人员起点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达到相关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医药卫生人才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2011年7月7日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持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到湖南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结核病)医院人事科报名(地址:长沙市河西咸嘉湖519号,联系电话:0731-88867671)。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