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共安排3场考试。
(1)笔试。4月下旬,安排命题材料写作和机关文稿处理能力综合测试两场笔试。根据两场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16名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5月中旬进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人选。
5.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6.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部务会研究确定8名跟班试用人选。
7.体检。组织跟班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8.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试用人选,分配到有关处室跟班试用半年。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从已考察而未试用人选中递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15日。
2.报名地点:各市州委组织部(详见附件1);省委组织部人事处(韶山北路一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327房,电话:0731—82217837)。
3.所需资料:
(1)《省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5篇左右;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