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加分对象和加分程序是什么?
答:加分对象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9月17日至21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从网上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退役证等证件资料,到报考定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市州汇总后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