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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的护理、外科、妇产科、麻醉专业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其他专业笔试成绩按70%计入总分。
2、面试、技能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录人数的1∶2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技能操作人员。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的护理、外科、妇产科、麻醉专业,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各按20%计入总分;其他专业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
3、考试时间:4月23日上午笔试,4月24日面试、技能操作,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1年4月22日江都市卫生局人事科。
(三)体检
根据毕业生报考单位与岗位,按照自愿优先原则,按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2011年5月8日上午9:00—11:00用人单位负责人与拟录用人员,在江都市卫生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7月29日拟录用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护理),到江都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编内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经市人社局鉴证、市编办列编后生效。编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用人单位填报《江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市编办审批后,用人双方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并到市人社局办理签证手续。
七、毕业生待遇
编制内聘用人员,列事业单位编制,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编外聘用人员,不列事业单位编制,工资、保险、福利参照事业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编办、人社局、卫生局负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
市监察局监督电话:86552393
本简章由市编办、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4-86552872
江都市编办
江都市人社局
江都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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