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考试将于9月20-21日举行,笔试考点均设在南昌市。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共科目考试)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南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南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南昌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次考试第一责任人,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招考办主要负责人为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主考为本考点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分工
(一)省人社厅职责
1、负责组织考生网上报名,负责处理报考信息;
2、负责考场信息编排;
3、提供准考证网上下载服务;
4、命制公共科目考试试卷,并分发到市人事考试中心;
5、评阅公共科目考试试卷;
6、指导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承办。
(二)省教育厅职责
1、配合省人社厅组织报名,接收教育入学考试报名数据并下发到市教育局;
2、收集市教育局落实的考点考场设置信息转省人社厅;
3、接收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数据下发到市教育局;
4、接收教育部统一命制的教育入学考试试卷,并分发到市招考办;
5、汇总教育入学考试答卷,机要寄送至教育部指定评卷点;
6、指导全省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承办。
(三)南昌市人社局职责
1、按时接收公共科目考试数据,并抄告市教育局;
2、上报公共科目考试考点考场设置信息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3、接收、保管和运送公共科目考试试卷;
4、打印公共科目考试考生考场座次表;
5、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承办。
(四)南昌市教育局职责
1、按时接收省教育考试院教育入学考试数据;
2、落实考点、考场和选聘工作人员,并抄告市人社局;
3、上报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至省教育考试院;
4、接收、保管和运送教育入学考试试卷;
5、打印教育入学考试各科目考生座次表;
6、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