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2014年面试热点分析:温州“ |
来源:2exam.com 2014-6-11 10:50:03 |
事件背景:据媒体报道:由于房价下跌,
温州的“房闹”现象越发突出,且有升级之
态。4月15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
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温州房地产
行业积极应对“房闹”倡议书》,表达了对
“违反契约精神”的“房闹”现象进行抵制
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
下面的内容利用主体法分别从不同主体
展开,大家在答题中可以学习这种答题方式
。
面对房价下跌,业主应该秉承契约精神
:交易自由,风险自负。就像房价涨了,业
主不可能给开发商增付房款一样,房价跌了
,开发商也不可能赔偿业主的损失,因为“
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天下本没有“
只能涨,不能跌;只能赚,不能赔”的好生意
。
“房闹”阻挠房价下跌的行为,于理不
合,甚至有绑架房价调控之嫌,会阻碍房地
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于此而言,温州工商联
房地产商会恳请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严
厉打击愈演愈烈的“房闹”,维护房地产交
易秩序,理由也算正当。
但仅靠行政打击,就能消除“房闹”吗?
“房闹”是表象,房价才是根本。政府最应
该做的,是政策引导和司法疏导,尤其是要
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不动摇,严格执行国家
调控政策,使房价回归理性。消除了“只涨
不跌”怪象,才能消除“房奴”的焦虑,也
能消除“房闹”那种房产只能升值不能缩水
的心理奢望。
开发商则要诚信宣传、诚信售楼。前两
天还在叫嚷着涨价,后两天又叫嚷着降价,
这种短期内随意涨价随意降价的行为,很难
说符合市场交易的公平正义。开发商如果因
为利益驱使陷入诚信危机,无疑是自毁前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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