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我局拟择优录用张可同志(名单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劳动人事处反映。监督电话:0351-7074943。
特此公告
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职 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监察与审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张可
女
473214167715
山西国友昱鑫会计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