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泸县人民政府和泸州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投融资业务,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年龄在24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8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投融资管理人员(2名)要具备相应金融、财务知识,熟悉投融资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3月30日。
2、报名地点: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泸县福集镇工业园C区)。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体检报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个人简历、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情况。
(四)考核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五)聘用
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合同制职工,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六)待遇
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待遇: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对象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联系人:徐正能,联系电话:0830-3306776、18090190197。
(三)本公告由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