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辅警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辅警25名:
岗位1:面向社会招聘15名;
岗位2:面向公安系统现有临聘人员招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合格;
(五)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下(1964年5月27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27日后出生),临澧县人;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六)报考岗位2的人员需在县公安系统(含交警)聘用满1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二)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五)曾因违反协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管理使用
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由县福源公司统一管理,聘期为2年。
四、招聘办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招聘。按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文字综合知识,笔试占总成绩60%)、体能测试(女性除外)、面试(按1:1.5比例确定人员,男性需体能测试合格,面试占总成绩40%)、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出现不合格者可递补壹次)、政审后,择优录取。
五、报名
报名地点在临澧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政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日-5日,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每人100元。
联系电话:5555615。
六、考试时间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内司委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