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根据业务需要,武汉市新洲区国资金融办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专业技术人员,所招聘人员全部安排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1、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2名;
2、投资、金融、证券等专业人员2名;
3、土木工程、工程建筑、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专业3名,有一级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4、国有资产管理专业1名;
5、经济法等相关专业1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35周岁;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者、经济数据分析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到12月26日8:30—12:00,2: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市新洲区国资金融办(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706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武汉市新洲区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关聘用合同;
(5)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洪昌杰、高亮;咨询电话027—86969278,邮箱:317648506@qq.com。
四、招聘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的条件,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笔试和面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通知;
(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人员合格者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面试采取演讲、提问等方式进行;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方式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期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企业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续签聘用合同。
1、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员由聘用企业进行日常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的;
(3)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须解除聘用合同的。
2、相关待遇。根据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薪资构成:基本薪资+奖金,基本薪资按公司现行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2)年假福利、社保福利按国家标准执行;
武汉市新洲区国资金融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