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户口要求
1
工程管理人员
2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土建大类相关专业。
户外作业,限招35周岁以下松阳县户口男性。
2
其他管理人员
1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限招35周岁以下松阳县户口,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809121手机:15057856283(526283)
2、报名地点: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2寸照1张。
(二)面试: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编外工作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聘期,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1500元/月。试聘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月工资约2000元。
附件: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