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培养方向
1. 专科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科试点班2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科试点班23名,其中监狱单位10名。
2. 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9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35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32名。
3. 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实行本科(学士)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13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23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15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49名。
4. 法律硕士试点班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对课程考试合格且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9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24名。
具体招录单位和培养院校及专业见《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目”基层服务人员(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