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精神科护士(4名) 2、户籍为上海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护士执业证书,在综合性医院工作或从事过护理管理岗位者优先。 二、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寄至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来件恕不退回。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211号(邮编:2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