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地图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医生护士招聘 - 上海 - 正文

2012年9月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9-3 11:45:59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是上海唯一一家为革命伤残军人提供长期休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接收本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入院长期休养,为残疾军人和 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和帮助;面向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分批提供短期疗休养活动服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生岗位,职数2名;
  护士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医生岗位:负责参加日常诊疗工作,对患者进行查房及参与各项临床业务培训及考核,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医务值班。
  岗位条件:本市城镇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护士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参加护理值班。
  岗位条件: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闵行区沪闵路309号办公室收。邮编:200240;信封上请注明应聘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提供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郁翠琴   祁玮
  联系电话:54712775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
               2012年8月30日


2012年9月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9月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部分医疗卫生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信息
2012年8月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信息
2012年8月上海和平眼科医院招聘人员信息
2012年8月上海电力医院招聘人员信息
2012年8月上海沪东医院招聘人员信息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