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收养、安置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失智失能的孤残人员,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一、招聘岗位及职数:护士岗位,职数10名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1、招聘职位说明护士:负责孤残人员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工作;制定医疗护理个案,并予以实施评估。2、招聘对象与条件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