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原担任行政职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职务,享受职级规定的政治、生活等待遇。
9、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享受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在伊犁州直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州直本级财政解决。州直用人单位每年组织引进人才进行健康检查。
10、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年底可集中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享受探亲假的引进人才,由州财政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可由州财政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
11、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在职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配偶、子女无工作而要求安排的,由政府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择校就读。
12、州直属各县(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参照本县(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相关政策待遇执行,详情登陆伊犁党建网、伊犁州人事人才网查询。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登陆伊犁党建网(http//yl.xjkunlun.cn)、伊犁州人事人才网(http //www.xjylrlzy.gov.cn)下载并填写《伊犁州直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向伊犁州、县卫生系统用人单位报名。
3、咨询电话:0999-8028870、8031317(传真)
4、通讯地址: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邮编:835000
5、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伊宁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0999—8234319 8220073(传真)
电子邮箱:zhengchunxue@126.com
联系人:郑春雪 13070359169
伊宁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999—4027315 4023494(传真)
联系人:陈 峰 18299215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