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对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测绘局网站(http://www.xjch.gov.cn)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测绘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李 丁 自治区测绘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10606
九、其他
非乌鲁木齐市户口的被聘人员,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住房等问题,招聘单位均不予解决。
自治区测绘局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