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拟向全国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统计普查中心科员。
二、选调人数
1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专业;全国计算机一级以上。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