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申明书);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延安医院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昆明市延安医院人力资源部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45号门诊12楼1205室)
联系人:曲老师、许老师
邮 编:650051
联系电话: 0871-3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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