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精神病医院是市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公开招聘一名驾驶岗位工勤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工勤岗位:驾驶员1名
(1)限男性;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学历;
(4)限复转军人;
(5)持有B1以上驾照,5年以上实际驾龄,5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驾驶事故;
三.招聘范围
古城区、玉龙县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5月10日 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才市场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丽江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在现场报名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