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考试拟聘用对象公示
根据《2014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正式在编人员公告》及《定向培养社区医师》的规定,经笔试、体检、政审,现将拟聘用对象及需产后补检相关项目再定对象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自2014年7月3 日起至2014年7月9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要求: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
4、监督电话:市纪委:87101524;市人力社保局:87101355;市卫生局:87101401。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 康 市 卫 生 局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