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医院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舟山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原《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7〕167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招聘对象要求为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备注栏中有年龄要求的不限毕业时间;报考司机岗位的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毕业均不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4.有户籍要求的考生,以2011年3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2007至2010届卫生专业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2007年至2009届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眼科学、眼视光学、耳鼻喉科学、麻醉科、康复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具备医师执业资格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6.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要求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历届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护士执业资格;
B.2011年3月7日前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医院工作的非在编护士(以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