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松阳政府网及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局 0578-8062261
附:1.松阳县医疗卫生单位赴赣南医学院招聘计划表 2.松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