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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体育类专业对口招生中职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4-19 19:53:42


 

转发安徽省2012年体育类专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皖教秘职成〔2012〕6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普通高校,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2〕1号)精神,现将《安徽省2012年体育类专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及考试报名等方面工作。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实施。有关专业课考试事宜请与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联系人:童媛媛,0551-3685385,电子信箱:83705207@qq.com)。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安徽省2012年体育类专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的教学与科研、训练与竞赛、组织与管理、咨询与指导、经营与开发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与专业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学校、体育中专班、中等师范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等)应历届毕业生;省优秀运动队具有高中阶段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在训运动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限报条件按照皖教职成〔2012〕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

    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皖教职成〔2012〕1号文件的要求于2012年2月20日至26日在各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网上报名(请注明专业考试项目),进行摄像、体检,并参加2012年6月7日至8日全省对口升学文化课统一考试。

    (二)专业课考试报到

     参加体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2012年6月9日携带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大街1号)报到,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有关费用。

     五、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1.一般素质(100分)。包括100米、8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等四个项目。

    2.专项素质(180分)。考生可从田径、游泳、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篮球、排球、足球、体操、体育舞蹈、击剑、武术、水上等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参加专项考试。

   3.专项技能(20分)。根据项目特征的不同,采用技能展示或实战比赛的方式考核。
    专业考试内容参照《2012年安徽省体育类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考试纲要》,具体标准可在安徽职教研究网(http://zjzy.ahedu.gov.cn)上查询。

    (二)考试时间

    专业课考试由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联系电话:0551-3685385,联系人:童老师)。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6月10日
 6月11日
 
上午
 一般素质
 专项素质、专项技能
 
下午
 一般素质
 专项素质、专项技能
 

    六、建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建档线,建档工作由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负责。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在专业成绩达线的考生中,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

    4.球类集体项目、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者。

    (二)加分政策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总分加10分;二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总分加5分。其他加分因素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只享受一次政策性照顾。

    优秀运动员照顾录取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省体育局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审查汇总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免试推荐表和照顾加分审查方案一览表,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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