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二级
(C语言、JAVA语言)
10分
40分
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并优先录取
NIT计算机考试
一模块
两模块
多模块
10分
20分
40分
计算机其他证书
非程序语言类证书
程序混合类证书
一个20分
一个30分
汽车类
汽车营销师(三级)
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并优先录取
汽车维修工(中级及以上)
参加市级及以上汽车专业
技能竞赛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英语类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三级以上加40分
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
中级以上加20----40分
体育类
二级运动员或在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的
加20-40分
艺术类
各种乐器业余考级9级以上或参加过省市级比赛获奖者
加40分
4、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在报名处,经学院核实后在复试的时候归还本人。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
复试,满分为300分。
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按专业要求进行,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四、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2、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3、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的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特长生(指在高中阶段,获有省、市级以上的体育单项、文艺特长以及各类科技方面的获奖证书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并进行专项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情况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录取)。
5、各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6、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7、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8、体检标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9、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