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0年高职单招特长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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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对象:已参加2010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二、报名流程
1、获取报名表:考生可于3月1日―10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或登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cqipc.net/ddzs/index.html)
2、资格审查:考生将获取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附带自己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一起于3月10前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11日公示参加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名单。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学校填写意见、学校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专业考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0年3月13日―14日。
2、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手续办理: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校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交考试费100元/生。
四、招生总计划:60名。
五、招收类别及相关细则
l 体育特长生(计划:35名)
1、招收项目:男子田径6名,女子田径8名,羽毛球6名,篮球5名,游泳5名,健美操5名。
2、报考条件(具备其一)
1)凡参加区、县中学生各级各类体育比赛成绩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水平的运动员。
2)凡参加区、县中学生各级各类运动会获比赛前1―10名的运动员。
3、考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运动场参加专项体育测试。
4、入学后,体育特长生必须服从体育工作部安排的各项运动训练,代表学院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大学生运动会。
l 艺术特长生(计划:15名)
1、招收项目:舞蹈类、声乐类、美术书法类、戏剧表演类(话剧小品、节目主持)。
2、报考条件
1)舞蹈类、声乐类、戏剧表演类(话剧小品、节目主持)(具备其一):①曾参加校级以上演出;②校级以上比赛获奖;③取得相关专业等级证书。
2)美术书法类(具备其一):①曾参加校级以上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或获校级以上奖励;②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美术、书法、摄影作品;③取得美术、书法、摄影专业等级证书;④参加近三年重庆市美术联考成绩上本科线者(以专业成绩通知单为准)。
3)舞蹈、主持类:要求形象气质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3、考试
1)舞蹈:舞蹈作品表演,舞种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生需自备伴奏及表演服装。
2)声乐: 自备歌曲两首,考试时带伴奏演唱一首,清唱一首,演唱时间每首不超过5分钟(自带CD伴奏碟)。
3)戏剧表演: ①朗诵(时间不超过3分钟)。②小品(时间在6分钟左右)。③节目主持(自拟晚会节目主持词,时间3分钟)。
4)美术书法:两小时现场作画或书法、摄影(自备画板、纸张、笔墨、照相机)
l 技能特长生(计划:10名)
1、招收项目: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应用电子技术。
2、报考条件(具备其一)
1)在技校、中专、职业高中阶段,曾参加过职业技能竞赛区、县级获一等奖,省市级获三等奖以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者(以证书原件或红头文件为准)。
2)在技校、中专、职业高中阶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3、考试: 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技能特长生考试,考试以操作技能为主,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认定。
六、录取办法:经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鉴定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破格预录取。
七、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将于3月19日―3月2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八、被我院预录取的特长生必须于3月27日―3月28日到学院进行录取注册确认,领取通知书,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
九、未录取的特长生可按照非特长生的方式领取准考证继续参加报考其他专业的相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