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生216428人,比去年增加19669人
(截至3月25日)
报考三校高职类
考生10281人
预联直升生、体育单招考生、残疾单招考生、中职直升生等4409人
理类考生
201738人
史类考生78303人
占38.8%
普通文科考生61963人
科艺术类考生12452人
科体育类考生3888人
理工类考生123435人
占61.2%
普通理科考生117302人
理科艺术类考生3819人
理科体育类考生2314人
今年这些政策仍然有效
17类考生
可加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按当年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表彰,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参加全国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4类考生
可降5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降低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报考市属院校的获得个人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
●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同等条件下5类考生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记者 李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