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之前结束全部批次录取
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省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于7月10日至15日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各省级招办须在9月1日之前按规定向教育部上报各高校在本省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的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库,这些数据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