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2年全市高三"3+文综/理综"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教科院,各直属高中: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市高三年教学情况,加强高三复习教学的研究和指导,提高高考备考质量,根据2012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和我市高三教学现状,决定于3月12-13日组织全市高三 "3+文综/理综" 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3+文综"考试:总分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文科综合300分。
2."3+理综"考试:总分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理科综合30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内 容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3+文综/
理综"考试
3月12日
(8:30-11:00)
语 文
(2:30-4:30)
数 学
3月13日
(8:30-11:0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30-4:30)
英 语
二、考务要求
(一)各校应严格按照高考考务要求安排好考务,认真组织,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本次质量检查实行网上阅卷,具体工作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各校要按照市教科院的要求,做好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组织高三教师积极参与评卷工作。参与评卷的教师不得无故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学校同意,并由学校负责安排相应学科的其他教师代替参加评卷。
三、做好质量分析工作
各校应认真组织做好质检各学科质量分析工作,撰写详细的分析报告,做好校本研究。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①试卷主要特点;②实测情况分析(应体现整卷的实测难度、区分度、标准差、信度、效度等,以图表的形式体现的实测成绩分布);③各题作答情况分析(反映学生作答情况并对主要错误及原因进行分析,体现各题实测难度、区分度和标准差等);④教与学的反思与启示,并提出下一阶段复习教学的策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