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8日讯 (记者 林芹)昨日,记者从2007年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对部分招生规定做了适当调整,具体涉及到中外合作办学录取、考生体检、录取过程中对考生权益的保护等,除部分加分照顾政策等教育部备案后公布,其中有4方面的调整内容已确定。
一、今年我省以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和各地招生考试信息网、高校校园网为主要平台,公示的内容增加。除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等信息,还要求招生院校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让考生周知。而2006年,公示平台只发布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
二、与2006年相比,我省高招办今年强调:要经教育部批准后,高等学校才能在招生工作中规定招收男女生比例并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要求我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即招生专业为本一批的学校,其和中外合作的招生专业也一定是本一批的,其在招生中可单独申请批次代码,但录取批次不能调整。
四、为进一步做到合理、公平,今年我省高校都要面向全省招生。2006年我省招生计划分地区安排的高校,今年也要面向全省招生。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考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今年我省将对本三和高职批院校扩录一定数量新生以冲抵新生不报到的生源流失,继续在各批次公开征集志愿,正常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