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福州讯(记者张臖)昨日,省高招办公布了《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简章》对2008年高考考生报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高考体检原则、考试成绩通知办法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与2007年相比,今年的《简章》特别对户口新迁入福建的考生报考资格作出严格限制,想在福建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须在我省高中学习一年以上,否则将不具备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资格。
【报名】严格限制“移民”考生
《简章》规定,从2008年高考报名开始,“除福建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此举将有效限制“移民”考生在我省报考,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保送生、单考生不参加高考
《简章》指出,考生必须于2008年6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段)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2008年6月6日前进行熟悉考场、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与往年要求一样,考试前接到省高招办书面通知,确认已经被高等学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单考生等),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此外,高考成绩仍将由相关部门通知考生本人,成绩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怀疑,可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考试】最后一年实行“3+文综/理综”
2008年高考是我省最后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一年,从2009年高考开始,参加新课改的高中生将全部实行新的高考模式。
200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于2008年6月7日至8日举行。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音乐、文科美术、文科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4门;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音乐、理科美术、理科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4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3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
外语科目有6语种听力30分
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
报考外语专业或报考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省高招办在招生计划公布时注明)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拟报考需要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并按各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录取】调档比例仍为1∶1.2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
按照规定,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经福建省高招办核准并加盖福建省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等学校根据福建省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注册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及时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注意】何时填报志愿尚不明确
除了报名限制之外,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的时间尚不确定,是否仍执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还需要等到省招委会的另文通知。省招委会在公布的《简章》中表示,“有关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填报升学志愿规定以及报考‘高职单招’考生的报考办法另文公布。”这也让填报志愿的时间显得比较“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