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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届在校生不得参加2008年高考
来源:海都资讯网 2008-2-15 16:52:46 【字体:小 大】

N本报记者 叶琦

    省教育厅近日转发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与2007年相比,今年高考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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