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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录取方式有变化推广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08-2-16 9:28:03 【字体:小 大】

本报讯 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以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即使他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录取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录取。这就使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其他志愿落选的可能性非常大。

    北京大学教授高考咨询专家孙东东说:“我们过去的原则叫什么呢,叫分数相同看志愿,志愿相同看分数,那么实行平行志愿以后呢,志愿是依据,分数是前提。”

    目前,我国已有湖南、江苏、浙江等省份在高考招生录取中采用平行志愿。今年,上海、北京两市也将推行平行志愿。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不过,由于各省份具体情况不同,是否实行平行志愿由各省份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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