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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申请高考加分时间14种考生符合申请条件
来源:厦门网 2008-5-5 8:39:05 【字体:小 大】

厦门网讯(记者 满丽)

即日起,2008年普通高考“注意录取”考生(即可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考生)可以办理手续了。要提醒广大考生,相关登记表及相关证明需在5月20日之前办理完毕,上交至区招生办(招考中心)。

    据了解,《“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由报名点发给考生。符合条件的14种考生包括:属烈士子女;应届高中生获省级以上奖励;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户籍在鼓浪屿和小嶝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台籍(含金门、马祖)考生;属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的考生;属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的考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或考生本人属省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的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三好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以及考生本人是部队退役的;属乡(镇)卫生院(所)卫技人员子女的考生;属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考生;属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属各类国民教育系列的教师子女、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的考生。

    各类考生可到相应的单位办理手续,具体经办的单位和办理时间可上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xmzsksz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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