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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建高考实行高分保护政策
来源:泉州晚报 2008-5-5 8:48:57 【字体:小 大】

实行高分保护政策

  今年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高校自主决定。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按照学校调档比例投足档、且开始调剂投档的情况下,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要主动予以妥善安排并录取在合适的专业学习,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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