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高招办(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福建警官职业学院须对专科提前批报考该院的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以《福建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面试对象
凡专科提前批拟报考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且高考成绩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含线下20分以上)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均可参加福建警官职业学院组织的面试。
三、面试时间
7月3日至7月6日面试。其中:(1)7月3日安排福州、莆田市考生面试;(2)7月4日安排泉州、漳州和厦门市考生面试;(3)7月5日安排龙岩、三明、南平和宁德市考生面试,(4)7月6日为机动时间。
四、面试地点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127号),咨询电话:0591-83646556、83646712。考生可乘坐962、968、722、726、27路公交车到达该学院。
五、面试要求
1、身高:男生在1.68m以上,女生在1.58m以上;
2、体重:(身高-110)×0.85≤体重≤(身高-110)×1.25,且男生体重≥50kg、女生体重≥45kg;
3、视力:左右单眼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无斜视、色盲、色弱;
4、肝功: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5、体能:立定跳远男生≥2.3m、女生≥1.6m;俯卧撑男生≥6次/10秒;仰卧起坐女生≥5次/10秒。
6、其他: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重听、口吃、鸡胸、驼背,无罗圈腿、重度平跖足,无纹身,无腋臭,无各种残疾,动作与反应敏捷机警等。
六、其他事项
1、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于7月13日前寄发面试合格通知书及政审表,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直接在福建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jgxy.com)查询有关面试事项。面试合格者请于7月23日前将政审表寄回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作为录取的依据。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2008年高考准考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交面试费(由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按程序报批)50元。
3、请各地做好招生面试宣传和咨询工作,以确保招生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