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行决定是否迁户
高校根据经省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到所属县(市、区)高招办签字领取,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被省内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