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记者 李玉桐)我市获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共7所。市教育局昨天发出通告提醒考生及家长,不在此名单之列的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具备相应招生资格,如擅自招生,属违规办学行为。
截止到目前,我市已获得省政府批准正式建校并获得教育部备案认可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共7所,分别为:华厦职业学院、演艺职业学院、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南洋职业学院。
此外,截至2007年11月22日,我市获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自考助学单位共29个。具体名单可上市教育局网站关注;市教育局表示,如发现违规招生的情况,可向市教育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