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佘峥)这几天,我们接到已经被大学录取考生的咨询: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除了准备行囊之外,还要做些什么事?
现在的规定是,考生自己带着档案去大学报到,不过,在到区招办领取档案之前,包括思明和湖里区都有规定,考生要先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影印一份后,交给考生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备案。
8月11日起,考生自己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地的高招办领取个人档案。考生要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俗称“档案”),被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录取的考生,还须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到高校报到时,考生将档案交给学校有关部门。教育部门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好档案,不得私自拆封,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
从今年起,被省内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有考生询问到省外上大学到底迁不迁户口。这个问题似乎也无利弊可言,因为现在读大学几乎用不上户口,有的人认为,如果你想毕业后在大学所在的城市发展,那就迁过去,否则,似乎也没有什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