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玉珍)被高校录取的新生,从本月11日起(正常上班时间)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核对由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被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录取的考生还须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提醒考生,应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要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材料原封不动交回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有关县(市、区)高招办要及时给予办理报考材料接收手续。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和在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原单位的规定办理接转手续。
今年我省对考生户口迁移有新规定,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组织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我省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已结束,已招生录取的有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院校四个批次,以及音乐、美术、体育类和高职单招的本科批次,实际录取本科生95153人。目前,本科批次院校录取的结果均在网上公布,大部分的高校已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