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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建高考补录志愿原则
来源:石狮日报 2008-9-3 15:21:08 【字体:小 大】

记者2日从市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将于9月下旬进行补充录取,补录适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

  据介绍,此次高职(专科)批补录坚持两个不变的原则,一是补录适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二是省高招办在进行补充录取工作时采取的录取方式、原则不变。高职(专科)批次补录时,省高招办将于9月19日前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可通过福建招生在线或向市招考中心查询相关信息。凡今年未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市普通高考考生,

可于9月20日至21日17时前,凭本人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许小雄)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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