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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严禁擅招落榜考生进校跟读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08-9-23 9:33:27 【字体:小 大】

本报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所有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后,高校都要仔细核对新生录取信息,凡未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学生,将一律不给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省教育厅规定,严禁院校以新生报到率不理想、办学尚有余力或先入学再补办录取手续等为由,在未经生源地省级招办正式办理录取(含补录取)手续之前,擅自招收落榜考生进校“跟读”。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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