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佘峥 张小燕)教育部近日公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了福建省将实行平行志愿,并且规定,省高招办要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数和录取分数线。
《规定》明确了今年高考可加分对象的大体框架。
要点一
录取时可调整招生计划
此间有媒体报道说,今年满足两地试卷相同等条件,可申请借考,但是,事实上,以往也允许考生借考,不过,福建省一直没有明确出台借考这个规定。
除了借考,此间总结出的今年高招还呈现一些不同,例如,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即在非应届毕业生阶段以弄虚作假报名并当年高考违规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去年在高考中作弊考生。
对于福建考生来说,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福建将实行平行志愿,教育部说,去年有6个省市实施平行志愿,今年新增福建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
教育部也做出对平行志愿投档的新规定,要求省高招办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并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新规说,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校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级招办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要点二
闽或将微调加分政策
今年加分的大框架圈定,但是,福建省的加分政策,还必须等待福建省招委会开会研究,一般福建省会做微调,例如,对于国家二级运动员,国家规定可加20分,不过,福建省则没有加分规定。
教育部的加分框架大致是:可加(降20分):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奥赛省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此外,对于退役军人等,也有相关加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