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分考生落榜情况的发生。
商报讯 (记者 杨帆) 教育部日前发布了《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称“规定”)。与去年对比,今年的高招政策有不少变化点与福建考生有很大关系。如,我省以往“志愿优先”模式首次改成“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模式。同时,还首次对“国家二级运动员”做出明确的加分规定,并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去年,教育部在上海、安徽等6个省市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今年新增的10个省区中,我省成为试点之一。据之前省高招办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称,2009年是我省高中课改后的首个高考年,全省高招的投档方式也将改革为推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变“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此举将可避免考生因为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而失去同批次第二、三志愿的录取机会。
今年高招,我省将执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的情况发生。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比如,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以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我省具体的录取规则将由省招委会出台文件细则明确。不过,录取方式的改革对于大部分考生的影响不会太大,最重要的录取依据还是高考分数。
考试作弊记入电子档案
今年“规定”首次明确规定,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的三类违纪考生也将受到处罚,违规考生应受到的处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校在校生,高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二级运动员明确加分
“规定”对“国家二级运动员”明确加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此外,“规定”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并对“异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