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细则公布
高考志愿首次通过网上填报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 通讯员汤淌)昨日,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以下是最新确定的今年高考、高招投档录取的有关规定,请考生和家长关注相关时间和政策变化。
【关键词:填报志愿】
所有志愿
均通过网上填报
今年新变化是实行平行志愿,且所有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补充录取志愿)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省高招办提醒考生,务必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另据了解,往年艺术类一般都提前填报志愿,由于我省今年实行艺术类院校招生方式改革,所以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有可能不再提前填报志愿。
【关键词:投档】
在闽高校
以考生“原始分”投档
招生细则第六十四条指出,投档录取时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政策性照顾分值,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其加分不作为固定加分进入投档排序,而只是在检索考生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也就是说,享受这些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投档时不加照顾分,只有在投档之后才加入总分进行考生间的平行志愿检索录取。
省属高校原则上
执行计划的100%投档
细则确定了投档比例。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
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也就是投档比例为1∶1,高校拟录取多少人就检索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关键词:录取】
今年7月上旬
开始录取
今年7月上旬开始录取新生, 8月10日起领取本人报考材料。根据安排, 从7月上旬开始,我省今年的高招将进入“录取”时段。省招委会将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