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于5月4日起开始出具2009年度“三侨子女”高考证明,一直到5月25日。逾期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今年福建省对参加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将继续实行加2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高考的“三侨子女”身份证明由市侨办出具,出具证明时必须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一式二份的《福建省“三侨子女”学生身份审核表》。审核表信息包括考生的相关情况,家庭情况以及华侨、归侨的相关信息。
参加福州中考的“三侨子女”证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侨办出具。
归侨类的申请人须提供归侨子女或归侨学生身份证书(已经在市侨办登记在册,并已经领取相关证书)及其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华侨类的申请人须提供华侨子女身份证书(已经在市侨办登记在册,并已经领取相关证书)及其复印件,考生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