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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2009年高考录取原则
来源:厦门网 2009-5-14 11:33:25 【字体:小 大】

福建警察学院

  在闽计划招生1100人

  商报记者 | 李玉桐

  福建警察学院今年面向福建省计划招生1100名,学院在本科提前批、本二批、高职(高专)批等均有报考专业。该学院学生处处长张滨乡昨接受考生咨询。

  问:学院今年在我省招生计划如何?

  答:学院2009年面向福建省计划招生1100名,包括招收公安类本科专业600名;政法类本科专业150名;政法类专科专业(含高职单招)350名。

  问:录取原则有哪些?

  答:1、公安类本科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在考生面试和政审合格前提下,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方法,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女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省招生办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

  2、政法类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不限男女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政法类高职单招批实行单独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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